「將全部事物往自己身上攬,便能控制」
照這樣看,對自己很嚴格也說不定,為了活著意志上不能鬆懈。聽說日本經營大神松下幸之助曾說「即便下雨,也是錯在自己」。

往自己身上攬,便能控制


犯錯時若怪罪於某人,在那個人去修正之前,什麼問題都無法解決。但是,往自己身上攬,自己就能解決。這樣看待事物,便能控制局勢。
要達成某事,這種想法不可或缺。然而,平常這樣做,老實說蠻累的。因為發生什麼事就會責備自己。
另一方面,也有些人不會追究自己。其實就是覺得錯不在自己,可說是「樂觀的人」。

失敗的「原因所在」


所謂失敗後的思考、行動很重要就是,比起「失敗」這件事「怎麼看待失敗原因」的重要性。
心理學稱這為「歸因論」。假設司法考試3次都落榜,妳會怎麼想?
1.果然自己沒那天份。
2.自己還不夠努力。
3.只是這次狀況不好。
4.真不塊是司法考試。落榜也無可奈何。
心理學家韋納把原因分成4類,因素來源(內控or外控)和性質(穩定or不穩定)。內控是內在條件,外控是來自外在環境。穩定指的是自己能控制,不穩定指的是自己不能控制。
上面例子按 這4項來分類。落榜原因(因素來源・性質)是
「內控・穩定」…1
「內控・不穩定」…2
「外控・穩定」…4
「外控・不穩定」…3
這裡面有未來可能性的是2「努力不夠一說」。「有努力就有回報。只要再更努力就可以了!」感覺到他很樂觀。這點大部分的人也認同。
最危險的不是3也不是4,反倒是1「是否有天分一說」。理由是,自己知道原因所在,卻不打算改變,沒有向上心,幾乎是放棄了。
會這樣想的人很容易捲進「我這種人…」「反正是沒救了…」的漩渦裡。
筆者一開始覺得3和4的人很隨便,不虛心接受失敗。把錯嫁禍到其它事上,自己選擇逃避。
但事實上,追究責任於「外在環境」,比起因為「自己本來就沒天分」的怪理由放棄,還不如抱著「這次不行的話還有下次!」的希望。

總結

「不需要什麼事都往自己身上攬」。有時把錯怪罪於其它事上,是一種生活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