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經常可以聽見比較調皮的同學們在嬉鬧中脫口而出「我要告你性騷擾哦!」這樣的話語,或許你知道大家都是開玩笑的;又或許確實有人身歷其中,卻沒有人能站出來清楚地發聲……。 😥
就算長大了,還是無法好好辨明哪些情況可以視為性騷擾、該如何勇敢保衛自己的權益,難道真的感到不適時,還得繼續當成兒戲看待嗎?😔

本篇將教大家認識「性騷擾」的定義,並分享申訴管道保護自己的方法,無論大朋友、小朋友,都應該試著學習與理解,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!👏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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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的定義


根據性騷擾防治法,性騷擾指「一切不受歡迎的、與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,讓他人感到不舒服,覺得被冒犯侮辱;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的進行,或損害人格尊嚴。」

根據不同行為,還可再細分為肢體性騷擾與言語性騷擾,比方說:

📍 隨意摸對方臀部、胸部或其它私密處 → 構成肢體性騷擾
📍 開黃色笑話,造成他人不適 → 構成言語性騷擾
📍 批評他人娘娘腔、男人婆 → 與性別有關且令人不適的話題,構成言語性騷擾


不只是開與「性」相關的黃色笑話,就連含有性別偏見歧視侮辱意圖的行為及態度都算是言語性騷擾哦,與人相處時應特別注意這點,避免已經冒犯到他人卻不自知。

如果性騷擾行為發生在與職場相關的環境,稱為「職場性騷擾」,如果是校園內的教職員工學生和另一方為學生之間有性騷擾行為,則為「校園性騷擾」,其他則為「一般性騷擾」。

然而,並非每個令人不適的行為都能在法律上被視為性騷擾,若提出告訴,法院還是會視事證與情況做出裁決。

校園與職場的性騷擾現象


只要是性騷擾現象,都同樣會造成他人不適,在這一段要特別介紹一下總是令人進退兩難的「校園性騷擾」與「職場性騷擾」。

校園性騷擾


根據統計,每天校園中至少會發生一起性騷擾事件,可分為師長對學生與學生對學生之間兩種,不過大多數受害者選擇隱忍,或是受害者本人也不知道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正在面臨性騷擾。

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,校園性騷擾的定義也更詳細,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且未達性侵害程度,就屬於性騷擾之行為:

  1.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,致影響他人的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。
  2. 以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,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。
  3. 行為不受歡迎、違反他人意願、具有性意涵、當事人主觀感到不愉快。

光看上述的文字可能還是有點抽象,因此小編也整理了幾個容易發生的實際情況,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更好理解,這些行為其實都屬於校園性騷擾哦!

令人不適的言語
包括性別騷擾、性挑逗、性賄賂或性要脅,例如總是開黃腔、揶揄同學穿著裸露,是不是有什麼意圖……等。
不當追求行為
例如對心儀的同學死纏爛打,瘋狂傳送騷擾訊息或是跟蹤……等,關於跟蹤,受害者也可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尋求更進一步協助。
偷窺、偷拍、散播照片
同樣為令受害者感到不適的行為,其實這也構成了妨害秘密罪與竊錄罪,會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及造成人格尊嚴損害,是可以刑法追究處置的。
建議採取措施

可能還有許多例子外的情形,如果你正為此感到困擾,都歡迎你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,勇敢地跟校園申訴窗口校園性別平等會心理諮商輔導中心聊一聊哦!

另外,正為性騷擾所苦 / 專門處理此類事件的人士應注意一點:如校園性平會窗口、校園輔導老師……等幫助受害者的角色,都應遵守保密原則,以保護受害人為原則,不讓受害者被同儕冠標籤、在校園遭受二度傷害,才是真正的保護自己 / 他人!

職場性騷擾

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,職場上發生的性騷擾情形可以再被細分為「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」與「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」兩種:

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

受僱者在工作時,雇主、同事、客戶等任何人,以性要求、具有性意味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,造成一個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

📍 EX:性相關的言詞玩笑、肢體碰觸、追蹤私生活或是瘋狂傳訊息告白、甚至是刺探隱私……等。

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

指雇主利用職權,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、具有性意味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作為勞務契約成立、存續、變更或分發、配置、報酬、考績、陞遷、降調、獎懲等之交換條件之情形。

📍 EX:經紀公司要求演員,如果拒絕或說出去則減少片酬、砍戲或列入黑名單,濫用上對下的職權關係,讓員工有苦說不出……等。

建議採取措施

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,雇主有義務明訂和明示性騷擾相關防治措施,若雇主未盡到該義務是會受到罰鍰的,因此無論是員工或是雇主都應該注意這一點,避免觸法也保護自身權益。

在職場遇到性騷擾則可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自己的權益。對勞工來說,只要在「執行職務」期間,都可以向雇主提出申訴。如果公司調查申訴的結果不符你的期待,你可再向上(當地縣市的勞工局、勞委會、法院……等)進行申訴。

性騷擾申訴管道&你可以採取的行動


遇到性騷擾,任何人肯定都會先是一股錯愕,接著好幾個想法開始在腦中扭打了起來:「我應該緊揪對方盤問嗎?有沒有勝算?是不是自找麻煩?還是自認倒楣、當作沒事繼續忍耐?」😢

這些想法可能使你自責、怕被嘲笑、對他人產生不信感,不過小編認為人人皆有權正視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,唯有打破舊有的價值觀,才能讓社會風氣越來越好、創造你我能能夠安心生活的未來。

如果你已經準備好了,那麼提供你以下管道與可以採取的行動,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吧!👇🏻

① 勇敢說不


提出申訴是最壞的打算,如果可以的話,不妨先試著向騷擾你的人表達不適不愉快的心情,不只讓對方了解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,同時也能行使自身權益!

② 申訴管道


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,被害人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、部隊、學校、機構、雇用人或直轄縣(市)主管機關提出申訴。

如果你對於直接申訴這個動作有點怕怕的,也可以連絡以下窗口,將由專人提供建議與協助:

  1. 撥打24小時免費保護專線113 或警察報案專線110
  2. 一般性騷擾案件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諮詢地方主管機關,如社會局
  3. 校園性騷擾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諮詢教育局
  4. 職場性騷擾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諮詢勞工局

③ 別忘了準備「這些」事!


想要有效制裁性騷擾加害者,小編再提供為性騷擾所苦的人們幾個建議,讓你們能夠優先保護自己!

表明不願意的意志

「不受歡迎、令人感到不適」為性騷擾的主要成立條件,如果想使申訴成立,受害者一定要清楚表達自己的不願意,最好能提出相關證據(例如事發當下向加害者反映錄音錄影紀錄),避免加害者往後以「不知道對方不願意」為由逃避責任。

蒐集證據

如欲申訴、檢舉或提告,都應持有足夠的證據,才能向主管機關或法院證明性騷擾舉動存在。建議被害人盡量蒐集足夠證據,以利日後追究對方責任。例如留存簡訊內容、請警察採集指紋或DNA、尋找在場目擊者……等。

盡速行動

由於證據可能隨時間消失,再加上加害者也可能以時間為由藉故脫罪,因此建議深受性騷擾所苦的人盡快報警、申訴為佳。

#Me Too運動告訴你並非孤軍奮戰


最後,小編再分享一個與性騷擾大有關係的社會運動——#MeToo,它是一項反性侵害與性騷擾的社會運動,有兩個主要特色:

✒️ #MeToo不隸屬於任何組織,性侵及性騷擾倖存者以實名分享自己的故事及作出指控,這表示倖存者願意為自己的言論負責。
✒️ #MeToo因着對現存制度不滿,而希望透過制度外的行動,從而喚醒社會對性侵及性騷擾的關注及討論,取得公義及推動改革。


這鼓勵了許多名人陸續勇敢的講出自己曾受性騷擾與性侵害之遭遇,使全球社會各界都開始意識反性侵、性騷運動的重要性,像是美國的哈維溫斯坦案日本的伊藤詩織案都掀起了相當大的迴響。

之所以特地介紹這個資訊給大家,不單是希望正在為性騷擾所苦的人們可以不再感到孤單、絕望,同時也想提醒大家一點👇🏻

#Me Too運動具有足以改變社會的影響力,值得人們思考其中涵義後再行動,否則可能會演變為道德清洗,導致某一派人士的反彈,甚至出現男性員工避免與女性員工互動的狀況;有些人會誤會#MeToo是專為女性發起的運動,實際上你我都知道,反性騷擾想推廣的不只是保護女權,而是整個所有人類的權益,因為生理男性也可能遭受相同的不公際遇!

有了社會運動的努力與世人的理解相輔相成,才能真正實現保護性騷擾受害者、創造和平社會環境的初衷。

總結

性騷擾的相關介紹到這邊告一段落囉,大家是否都對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了呢?除了今天介紹的內容之外,如果與人相處的過程中感到任何不自在、有被冒犯的感覺,別忘了謹慎以對、視情況尋求保護自己的方法。同樣地,希望大家看完文章後都能更注意自身言行,一起創造平等友善的生活環境吧!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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